一、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中華民國國民,具軍公教遺族、原住民籍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任一減免資格學生,且同年級同學期未重複申領減免或其他政府機關就學補助者,可申請就學優待減免;其中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不得超過220萬(不需檢附收入證明,由本校逕轉教育部查詢,如所得超過將追回原已減免之金額)。
※上述8類可辦理減免身份由政府單位核發,相關申請條件請洽地方政府之社會局或區公所。
二、 申請方式及時間:
申請就學優待減免者,無須先繳學雜費,至「東吳APP」裡個人專區-東吳人資料庫完成【東吳人學生資料維護】後,再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填寫申請表並列印後,繳交相關減免資料至兩校區德育中心,並自行上網列印減免後學雜費繳費單,再辦理貸款或繳費。
三、 申請方式:
1.請先完成【東吳人學生資料維護】後,才能進行優待減免網頁申請,路徑:「東吳大學行動版APP→個人專區→東吳人資料庫維護」
2.【就學優待減免網頁申請】路徑:「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學生服務→學生事務→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申請作業」。
四、 申請減免後學費差額,請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後,依註冊繳費期限或於就學貸款申請時間內,完成繳費或貸款手續;如需以信用卡繳費,請先至會計室辦理條碼變更。列印學雜費繳費單路徑: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我的檔案→學雜費繳費單列印。
業務相關資訊:
【德育中心】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
https://web-ch.scu.edu.tw/life/web_page/2470
承辦人員 專員 林聖雄先生
分機7103 / rock@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