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4 年 2 月 16 日 一、 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延修生、碩士在職專班不能申請),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全部資格者:1、前一年度家庭(未婚: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學生本人及配偶)年所得合計:(1)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未超過新臺幣90萬元。(2)碩博士班未超過70萬元。2、前一年度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2萬元。3、優惠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 。4、前一年度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5、前一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新生除外)。6、不得同時申請就學優待減免或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就學補助,但可申請就學貸款。二、 申請時間:於每年9月15日起公告最新申請規定,自10月1日起至20日止受理申請。三、 經教育部審核通過者,相關助學金將於當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中直接抵扣。四、 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或教育部修改相關法令及規定時,悉依教育部最新法令、規定或相關解釋辦理。 業務相關資訊:【德育中心】弱勢學生助學金https://web-ch.scu.edu.tw/life/web_page/2478 承辦人員 專員 陳欣怡小姐 分機7102 / shin0720@scu.edu.tw 返回學生專區列表 推薦更多 【語言教學中心】推動學生自主學習暨雙語實力養成獎勵辦法 2024 年 9 月 27 日 【國際事務中心】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 2024 年 2 月 16 日 【外語學院日文系】東吳日語學習平台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