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者 (碩專班、博士班除外)。
2. 經德育中心審核需緊急紓困之學生。
※具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
(1) 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補助者。
二、申請方式:請於開放申請時間至德育中心下載相關表格填寫,並附上相關資料,繳至兩校區德育中心辦公室。
三、配合執行服務學習每月不超過30小時,每月補助6,000元。

業務相關資訊:

【德育中心】生活助學金
https://web-ch.scu.edu.tw/life/file/7150

承辦人員 行政助理 林晏存小姐

分機2361 / yan@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