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本校教職員借用教師數位教材製作室設備器材。
教學以外其他公務用途之借用,或因教學特殊需要必須攜出校外,或借用種類數量超過本辦法之原則性規定時,均須備函專案申請,另於「教學設備器材借用單位同意函」填寫用途說明,並經教學科技推廣組組長核准,始得借用。

器材租借線上申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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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行政助理 黃譯瑩小姐

分機5833 / scuyyhuang@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