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本校教師製作數位課程、自主學習社群學生學習與職員執行公務活動之用,提供相關設備器材借用服務。

借還服務皆於學校辦公時間內辦理,借用需提前兩日申請。開放時間為上午九點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點(寒暑假提前一小時結束)。可借用項目以借用系統列表為主,若需借用同品項設備2件以上或借用時間超過7天,可洽承辦人。

本組保有最終器材借用、否決及變更器材之權利,因使用、保管不當,以致設備器材發生損壞或遺失時,借用人需承擔修復原狀、照價賠償之責任。超過器材借用規則辦法規定時,均須備函專案申請,另於「教學設備器材借用單位同意函」填寫用途說明,並經教學科技推廣組組長核准,始得借用。

器材租借線上申請系統
http://e-rent.scu.edu.tw/rent/

承辦人員 行政助理 黃譯瑩小姐

分機5833 / scuyyhuang@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