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計畫編號:109E200
- 計畫主持人:經濟學系陶宏麟教授
- 共同主持人:邱詩詠助理教授、鄭輝培專案助理教授
- 協同主持人:
執行內容 :
東吳大學於105年6月1日校務會議通過將原先「累計兩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的退學標準放寬為「連續兩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同時豁免大一不及格學分達三分之二的退學規定,不過大一仍然受「連續兩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的退學標準規範。退學標準放寬的理由為「為降低學生學習壓力,提供學業補救機會並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設定退學標準的目的之一是督促學生不應荒廢學業,因此放寬退學的必然問題是,學生的學業成績是否因此而退步?其次,既然目的之一是「降低學生學習壓力」,我們也想知道退學標準放寬後,學生的學習壓力有下降嗎?本計畫擬分析下列幾個問題:1.105學年採用新制後,各學年減少了多少的退學人數?也就是105學年後如果採用舊制的退學標準,其與實際採用新制下的退學人數差異;2.放寬退學標準後,學生成績是否退步?如果退步,平均又退步多少? 3.新的寬鬆退學標準是否如政策制定之目的,減輕了學生的學習壓力? 4.台灣的退學制度都是由當學期不及格比例決定,忽略學生跨學期與當學期不同科目的累積表現,因此為人詬病。如果退學標準採用如同美國的累進GPA,以累進計算的平均分數未達60分決定退學,退學率與人數會有什麼變化? 由於退學標準在104學年期末放寬,本研究擬以101至107學年度的校務資料來分析上述的問題。
計畫時程 :
行動方案名稱:1.資料整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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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資料整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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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方案名稱:2.敘述統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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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1)計算各年度因學業被退學的人數,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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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算各學院舊制與新制因學業退學的人數,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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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算各學院以累進計算的平均分數決定退學的人數,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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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計算各年度大一學生「擔心被退學」的變化,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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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計算各年度大一學生「課業壓力大」的變化,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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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計算各年度大一班級排名後段學生「擔心被退學」的變化,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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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計算各年度大一班級排名後段學生「課業壓力大」的變化,並做圖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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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方案名稱:3.較深入的計量方法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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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1)以新舊退學制度做為解釋變數,退學為被解釋變數進行迴歸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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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行「擔心被退學」迴歸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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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進行「課業壓力大」迴歸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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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差中差(differences-in-difference)方式進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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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論文撰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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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具體成果 :
1-1-1學生學習成效之進步情形(學校得依學生特質訂定基本能力及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之進步指標)
計畫執行成果摘要 :
東吳大學於104學年下學期將「累計兩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的退學標準放寬為「連續兩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其理由之一為「降低學生學習壓力」。本研究擬檢驗放寬退學標準如果減輕學生學習壓力,是否是以學生的學業表現退步為代價。首先,本計畫發現放寬退學標準後,雖然表面上因二一而退學的人數僅小幅增加,但無關退學的不連續兩次二一發生的人數大幅上升,男性尤為巨烈,是原來人數的三倍以上;其次,放寬退學標準會減輕學習壓力,男性較女性的反應更為明顯;最後,放寬退學標準後,雖然平均成績變化不顯著,但不及格率顯著微幅增加,顯示整體學生的學業表現退步。如果將制度改變前學生成績分成不佳(70分以下)與尚可以上(70分以上),成績尚可以上者的學業表現退步,成績不佳者反而進步,此進步可能來自年級增加的效果或放寬學業退學標準減輕成績不佳者的更多學習壓力,使他們成績反而進步。放寬退學標準對學生的學業表現有兩個反向的可能影響,一是學習壓力的下降,此有助學業表現;二是學生更為懈怠,導致成績退步。由於放寬退學標準並未顯著影響到學期平均成績,但不及格率僅微幅提高,這說明兩個相反方向影響的因子可能以學生更為懈怠的力道微幅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