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內容 :

法學院辦學特色,以「厚植學生基礎能力」、「培養學生就業能力」、「落實大學社會責任,推動師生社會創新」等三主軸設計各項活動計畫。讓學生儘早將所學之理論與實務經驗結合,提升自我競爭力並加強其社會責任,期能達到落實法學教育之世界觀,並達成「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提供終身學習」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五百字內就計畫要點及執行成果作一概述。

預期具體成果 :

SDG 4 優質教育: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

SDG 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

SDG 17 多元夥伴關係: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計畫執行成果摘要 :

112~113年
壹、厚植學生基礎能力
一、全英文法律課程開課計畫。
二、舉辦本院學士班論文競賽。

貳、培養學生就業能力
一、透過做中學概念,引導學生調整學習方式,培養主動學習、解決問題、批判思考、分析研究及跨領域整合能力,指導學生組隊進行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
二、以「專業能力/職能/企業現況與需求」為主軸,邀請產官學界菁英,以專題演講方式,引領學生了解各領域需求及最新議題,並進行企業機關參訪活動。
三、開設實習課程引領學生在各企業機關學習。
四、提升競爭力:舉辦「課業輔導」、「法學加強班」、「學力測驗」。

參、落實大學社會責任,推動師生社會創新
一、進行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服務社。
二、推行中小學法治教育:法治播種服務隊。

肆、運動法暨娛樂法研究中心
我國於2017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國民體育法等體育運動之基本法律;其中,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七條為體育紛爭事件建立仲裁制度,教育部體育署亦於2019年6月訂立體育紛爭仲裁辦法,明訂符合條件之公益性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成立體育仲裁機關,辦理體育紛爭仲裁。無國內目前並無專門之機構或中心為體育運動法律之研究,本院為因應社會之發展,特於110年10月25日設立運動法暨娛樂法研究中心,為體育運動所涉及之制度與紛爭提供建議。

伍、海洋永續發展學術活動-國際情勢分析課程
藉由與國家海洋研究院合作海洋永續發展學術活動-國際情勢分析課程探討以下議題:
一、由南海爭端的歷史、地理及法律面,探討島嶼主權、海域延伸及資源的主權權利等問題。
二、從海洋基本法、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空間規劃及海岸管理等面向,並以國際關係理論與倫敦海拋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交織,探討海洋污染的問題。
三、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及NGO對我國的指控,包括漁船涉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以及未對海龜混獲採取與美國等效措施,以及非法漁工等問題,探討是否可從制度面及法規面著手改善,以避免未來我國漁業遭受貿易制裁等限制。


114~116年
壹、厚植學生基礎能力
一、全英文法律課程開課計畫。
二、舉辦本院學士班論文競賽。

貳、培養學生就業能力
一、透過做中學概念,引導學生調整學習方式,培養主動學習、解決問題、批判思考、分析研究及跨領域整合能力,指導學生組隊進行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
二、以「專業能力/職能/企業現況與需求」為主軸,邀請產官學界菁英,以專題演講方式,引領學生了解各領域需求及最新議題,並進行企業機關參訪活動。
三、開設實習課程引領學生在各企業機關學習。
四、提升競爭力:舉辦「課業輔導」、「法學加強班」、「學力測驗」。


參、落實大學社會責任,推動師生社會創新
一、進行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服務社。
二、推行中小學法治教育:法治播種服務隊。


肆、運動法暨娛樂法研究中心
我國於2017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國民體育法等體育運動之基本法律;其中,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七條為體育紛爭事件建立仲裁制度,教育部體育署亦於2019年6月訂立體育紛爭仲裁辦法,明訂符合條件之公益性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成立體育仲裁機關,辦理體育紛爭仲裁。無國內目前並無專門之機構或中心為體育運動法律之研究,本院為因應社會之發展,特於110年10月25日設立運動法暨娛樂法研究中心,為體育運動所涉及之制度與紛爭提供建議。

伍、海洋永續發展學術活動-國際情勢分析課程
藉由與國家海洋研究院合作海洋永續發展學術活動-國際情勢分析課程探討以下議題:
一、由南海爭端的歷史、地理及法律面,探討島嶼主權、海域延伸及資源的主權權利等問題。
二、從海洋基本法、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空間規劃及海岸管理等面向,並以國際關係理論與倫敦海拋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交織,探討海洋污染的問題。
三、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及NGO對我國的指控,包括漁船涉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以及未對海龜混獲採取與美國等效措施,以及非法漁工等問題,探討是否可從制度面及法規面著手改善,以避免未來我國漁業遭受貿易制裁等限制。

行動方案名稱:一、全英文法律課程開課計畫

行動方案名稱:二、舉辦學士班論文競賽

行動方案名稱:三、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

行動方案名稱:四、企業與法務機構參訪活動及專題演講

行動方案名稱:五、開設學習暨實習服務課程

行動方案名稱:六、提升競爭力:舉辦「課業輔導」、「法學加強班」、「學力測驗」

行動方案名稱:七、進行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服務社

行動方案名稱:八、推行中小學法治教育:法治播種服務隊

行動方案名稱:九、舉辦運動法制論壇/學術活動

行動方案名稱:十、舉辦海洋永續發展學術活動-國際情勢分析課程

行動方案名稱:十 一、舉辦環境與能源法研究相關之學術活動課程與講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