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內容 :

本院系專任課程教師共35位,兼任教師達200多位,學生須修滿180學分始可畢業,課程數眾多,然眾多課程中,部份需求仍無法獲得滿足,例如學生對職涯之認識,對於所學是否能學以致用,以及培養國際觀等,故有本整合型計畫之誕生,希冀能藉由多方的課程革新,趕在法律就業市場潮流之前,令本院系師生皆能維持國內法律系所領先之地位。預計實行三項行動方案,分別為1.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2.法學理論與實務之統整3.跨國法律課程教學模組。由計畫主持人法學院院長主導,整合、協調各子計畫間經費、進度之分配,確保各計畫按時執行,定期考核各計畫是否完成項標,以及有效達成本計畫之目標。

計畫時程 :

行動方案名稱: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
 
月份
工作事項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案例編纂
 
        
宣傳競賽與招募競賽隊伍
          
競賽前置作業
 
 
      
中文簡報比賽
          
第一次言詞辯論
        
  
第二次言詞辯論
        
 
  
舉辦外部檢討會議,填寫回饋量表
        
 
 
舉辦內部檢討會議,填寫回饋量表
         
 
結案
         
行動方案名稱:法學理論與實務之統整
 
月份
工作事項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講座及參訪課程設計
 
 
        
講座及參訪課程進行
    
期中檢討工作會議
 
 
        
結案及檢討
           
行動方案名稱:跨國法律課程教學模組
 
月份
工作事項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發送電子報(一)
 
      
發送電子報(二)
       
舉辦國際法議題研討會或座談會
 
 
      
設計教學模組
         
結案及檢討
           

預期具體成果 :

1-1-1強化教師專業成長單位之功能與特色
1-1-3提昇教師教學品質之特色做法(如強化與產業界之連結、企業講師之引進、教師之能國際化、進修辦法或其他具學校特色之做法)
2-3其他具體特色之作法
3-4其他具體特色之作法
4-2其他具體特色之作法
有助於教學成效及創新性作法之具體成果:
有助於教學成效及創新性作法之具體成果:
1.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法議題座談會或研討會。
2.提升跨國界法律教學模組的建立。
3.設計參訪活動及競賽活動增進實務能力。

計畫執行成果摘要 :

一、跨國法律課程教學模組
  傳統國際公法之教學內容偏重以國家為主體之講述,學習目的限於以外交工作為職志之少部分學生以致於絕大部分法律系視為事不關己,毫無興趣。事實上,國際事務涵蓋的面向並非僅以國家之間之事務為限,更廣大的成分是由其他主體所形成,例如國際組織,包括政府間與非政府間組織,跨國公司法人以及個人。這些主體所形成或產生的跨國法律關係與法律問題,涉及複雜與多面向的其他國際法規則,例如,條約、投資、貿易、環境、稅務、訴訟與仲裁、人權等規則。
  由於這些規則之間並無如國內法律具有規範架構體系,而是各自形成互不統屬的規則體制,因此,在理解與處理此等跨國法律關係有關問題時,因循現下之國際法教學方法論與教學模組,不但無法養成必要與有用的法律知識,更難稱具備處理與解決國際性法律問題的能力。目前我國各大學的法學院課程中,並沒有任何法學院的教育特色是以國際法為其視野,大都仍僅著重於國內法律問題之解構與概念分析,惟全球化之議題與問題已成為各國不可迴避之課題時,若不思有所因應與改善,不但將跟不上當今全球化改革之脈絡,終將陷入完全邊緣化之結果,故建立以國際法視野為特色的法律教學誠為當務之急。
二、參訪活動
  透過跨國法律與實務課程培訓計畫,期待培養培養同學對於與學校知識之結合,本次透過公司機關之參訪,拓展同學學校外專業知識的補充,增廣見聞,回到法律層面,能更全面性思考。
三、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競賽
  本計畫輔助本校所開設之民事基礎法學(除本國民事法外,尚涵英美法及法學英文)、司法文書、訴訟實習及民事訴訟法綜合研習等課程,於靜態之學理介紹、案例研讀解析與書狀撰寫之外,以競賽之模式,激勵參與活動之高年級學生(大學部四、五年級及研究所),使其於有限之時間內,完成競賽案例爭點之整理解析,訓練其認事用法之能力,並分別藉由第一階段競賽(提出中文及英文法律意見書各一份及模擬個案簡報、模擬當事人詢答等活動)及第二階段競賽(起訴狀與答辯狀之撰寫及言詞辯論),培養學生即席簡報、向當事人表達法律意見,以及於法院訴訟程序陳述之技巧與經驗,以期提升學生未來就業時之競爭力。